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
一、遗赠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遗赠的法律特征如下:
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4、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
5、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
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7、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办理遗赠公证应提供的材料有:
1、遗赠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2、如果受赠人是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的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草拟的遗赠协议书;
4、遗赠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银行存折等;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和遗赠有什么区别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有:1.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2.
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
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3.构成要件和效力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