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如下:
1、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共同生活中形成;
3、抚养事实持续了足够长的时间。当继父母和继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时,可以考虑较短的抚养和教育时间,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的婚姻关系解除,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应考虑长期抚养继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