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定假日共11天,分别为:1、新年放假1天;2、春节放假3天;3、清明节放假1天;4、劳动节放假1天;5、端午节放假1天;6、中秋节放假1天;7、国庆节,放假3天。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