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北京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携带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开具提取证明,再前往所属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手续即可。
公积金封存以后,并没有具体规定多少时间能提取,一般离职或辞职以后到新单位工作的,都是转到新单位的。如果新单位没有公积金或没有接手新单位,可以办理全额提取手续,时间一般要0-2年不等,各地掌握的宽严度不一。
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凭本人身份证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公积金账号,由原单位签章以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到授权银行提取。
二、相关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