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的履行期内,员工提前离职,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赔偿。如果员工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支付赔偿;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时不需要赔偿。
1、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或者仅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入职培训,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
第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体现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第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时不得违法,即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劳动者违约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体现了该法对劳动者的保护。
二、签订劳动合同满足什么条件?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年龄条件:指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合法的劳动年龄。《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表明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能力的条件:指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各类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差别很大,脑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与体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成年工与未成年工的劳动能力,男性劳动者与女性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都是有区别的,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分别与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订立,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救济解决,不存在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
签订劳动合同后,提前履行告知义务,离职时不需要赔偿。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主要有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年龄条件,另一方面是劳动能力条件。能够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必须要年满16周岁,要具备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