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
受案和立案的区别如下:
1、受案即受理案件,是指法院接受原告的审理需求。在刑事案件中,只要有人报案一般就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先受理。而受理后经审查达不到立案标准的,不立案。
2、立案,是指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符合受案范围,需要作为案件审理或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编号报批的一道法律手续。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