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不还钱怎么起诉他?
第一步:确定管辖法院
起诉前要确定的首要问题是向哪个法院起诉。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都比较远,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步:写起诉状
第三步:整理证据
这一步需要我们当事人准备证据资料,制作证据清单。
对于欠钱不还这类案件,我们一般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事实的证据,尽可能完整地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证据主要证明两点: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凭证。
所谓借款合意就是他向你借钱的材料,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借条,欠条都可以。所谓支付凭证就是你把钱给他的材料,比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收条,证人证言等。
如果证据较多,就编个序号,写个证据目录。
第四步:立案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证据。
法院立案庭会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第五步:交费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第六步:等候审理判决
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七步:坐等还钱
没有其他,就等对方在法院判决的规定时间内还款就行。
第八步:申请强制执行
在判决生效后,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对方仍然没把钱全给你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