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在行驶中不得使用与驾驶安全有关的电子设备”、“驾驶人员不得因使用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因此,司机在驾驶时不得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拍照或录像,包括安全带拍照。至于副驾驶是否可以拍照,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副驾驶在拍照时并未影响到驾驶员的视线和安全驾驶,那么是可以允许的。但如果副驾驶的拍照行为使驾驶员分心,使得驾驶员无法安全驾驶,那么将受到相应处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司机还是副驾驶拍照,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不要因为拍照行为而发生危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