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住地可以办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在一方,或者是双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诉讼离婚的,应该在被告所在地,或者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可以在原告所在地。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会让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