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暂住证办理方法如下:
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暂住证。
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警察署)申报暂住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