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拘留时间通最长期限为37天、具体的拘留时间与其所触犯的法律有关,分为三种情况:
1、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2、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长15天;
3、司法拘留,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最长时间为15天。治安拘留,一般为1至15天,合并执行不超过20天;
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