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犯罪嫌疑人作为指挥人员或者值班、执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军事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就构成了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犯罪嫌疑人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严重后果”主要包括:造成重大任务迟缓完成或者不能完成;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是造成武器装备、器材丢失、被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
第二,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战争时期触犯本罪的,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法院对破坏电力设备罪既遂一般会判几年
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其中,电力设备要求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如果没有使用,比如正在制造、运输、安装、架设或尚在库存中,以及虽使用中的电力设备,行为人对其进行破坏也不构成本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破坏电力设备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1、如果犯罪嫌疑人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犯罪嫌疑人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法院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裁量标准
犯食品监管渎职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要依法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
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员擅离职守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