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干部职位:村支部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支部委员等职,村民委员会设村长、副村长等。大队干部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最基层政府是乡镇。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
大队干部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最基层政府是乡镇。
村委会不是国家机构,村干部不是公务员(国家干部),他虽然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但他又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所谓村民自治,村长只是一个村委会的组织者和管理者。书记和主任是等级的,一个管理党组,一个管理财政。
村干部是区别于国家公务员的特殊群体,村干部是游离于国家行政干部体制之外的、不在编、不脱产的边缘化干部。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大队干部工作职责
大队长主要工作职责
1、在大队辅导员的领导下,主持少先队日常工作,协助负责大队的全面工作,组织大队活动,传达大队辅导员有关活动指示。
2、检查大队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指导各部门和中队工作。
3、定期总结工作,经常听取意见,及时向大队辅导员汇报工作。
4、代表大队委员会任免大队干部,授予各种荣誉称号和宣读各类表彰名单。
5、负责升旗手周一的升旗仪式。
副大队长主要工作职责
1、大队长领导下,协助大队长做好大队工作。2、大队长不在时,代理大队长主持大队日常工作。3、负责大队部的日常事务工作,为大队部提供各类活动资料。4、协调大队部各部门工作。5、负责日常行为规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