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担保方法有:
1、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地占有特定财产,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
3、留置:是指债权人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以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优先出售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