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盲道应当设置如下: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城市非主要道路的人行道,有条件的也可以按照便民的原则设置盲道。具体规定需要根据各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定而定。
法律依据:_x000D_
《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三条_x000D_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_x000D_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_x000D_
第三十四条_x000D_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_x000D_
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