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通过下列方式终止担保:经过债权人同意终止担保;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