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主要包括:
1,政治环境
公共政策的政治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公共政策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和政治文化等情况的总和。主要包括基本的阶级状况、政治制度、政党制度、政治结构、政治文化、国家法律完备程度、军事与国防状态情况等。
2,经济环境
公共政策的经济环境是指对公共政策系统有着重要影响的各种经济要素的总和。主要包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由社会生产力结构、性质和生产资料所有制构成。
就经济环境与公共政策的关系来讲,经济环境是公共政策制定的首要和根本条件。任何公共政策制定者要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方案并取得成就,必须从本国或本地区尤其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
3,自然环境
公共政策的自然环境是是指一个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地势、地形、气候、土壤、水系、矿藏和动植物分布等自然物。它为人类社会生存提供生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场所和创造文明的自然前提。
4,国际环境
公共政策的国际环境是指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存与发展产生影响的,由国家和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竞争、合作、冲突所形成的,带有一定稳定性的世界政治、经济、文化运行的秩序。
国际环境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大系统,它的构成丰富和复杂,体现多层次、多方面的网状结构,具有整体性、层次性、动态性和可控性等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开展环境基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