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可以给女方的标准:
1、两岁以下的儿童通常与母亲生活在一起。这主要考虑到孩子还处于幼儿期,需要母亲的母乳喂养,母亲可以给孩子更多的体贴和照顾;
2、虽然孩子已经两岁以上了,但女人已经做了绝育手术,男人没有做,男人的年龄和女人的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处为女人;
3、孩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离婚后与父亲的生活习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影响了他的成长,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处为女人;
4、在工作稳定性和收入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夫妻关系破裂有过错,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外情,孩子更有可能被判处为女方;
5、男方有不良习惯,如赌博、酗酒等。考虑到他们的坏习惯对孩子的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处为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各方的思想素质都相当,如果女方有更好的时间照顾孩子,更有可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7、十岁以上的孩子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