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免于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不会坐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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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_x000D_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_x000D_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_x000D_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_x000D_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_x000D_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_x000D_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