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判定情节轻重的规定包括:
1、卖淫、初次嫖娼或冲动嫖娼被认为不太严重;
2、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属于情节严重的。
一、嫖娼的处罚包括:
1、有卖淫、嫖娼的行为,一般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如果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构成嫖娼包括:
1、不特别的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的不正当关系的行为;
2、嫖娼行为是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妇女和嫖客之间的相互勾引,结识、讲价、支付、发生口淫、行为以及与此有关的行为都是嫖娼行为,应根据情节不同予以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