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目前,铁路系统已全面施行“军人依法优先”政策。优先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凭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士官证、义务兵证、文职人员证、学员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革命伤残军人证证明身份可享受优先政策,没有军人证件的凭单位证明也可享受优待措施。军人及其随行家属在购票、安检、实名验证、候车、进出站等环节依法享受优先优待,随行家属数量原则上不多于2名,不需要出具与军人本人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或者接受军事采购,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物资、工程、服务。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在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中贯彻国防要求,依法保障国防建设和军事行动的需要。车站、港口、机场、道路等交通设施的管理、运营单位应当为军人和军用车辆、船舶的通行提供优先服务,按照规定给予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