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有没有钱?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你好!我的房子是1999年建的,隔壁的房子是2001年建的。今年国庆期间,他在原来的房子基础上又建了一层楼,导致我的房子严重裂开。我该怎么办?
发生房屋建筑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自行协商;也可以找当地的纠纷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事先有约定仲裁的可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同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进行解决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我们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法院说可以查封我们的房子拍卖
法律分析: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拍卖。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法律依据:《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 二、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
现在家里的情况是我们在村里卖的天地盖房子。现在我们说我们必须拆除非法建筑,然后我们不同意强制拆除
你好,建房是否经过审批
你好,我有房子,还有一部分贷款还没有还清。如果婚后准备让父母还清,和男人没关系吗?
婚后一方还贷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协议个人的除外。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后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如果他们之间有约定,也可以是借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买的房子开发商已经取得了法人的个人房地产证明书,施工方起诉了开发商,现在法院执行局要执行我们的房子,我们有购房合同法院可以执行吗?
可以执行,只执行属于被执行人的那部分房子,可以按照时间市场价值评估。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或者售房款一人一半;第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支付一半的房款给对方,对方放弃对房产一半的份额。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