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共同犯罪中,责任的判断一般是基于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迫犯和教唆犯。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