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因为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但离婚判决书要配合生效证明一起使用。当法院不主动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时,当事人领取离婚裁判文书后,应在文书生效后及时向法院申请开具生效证明,以免日后办理相关事务时发生不必要的延误。
一、调解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反悔吗
法院依法作出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在当事人签收时生效。也就是说,若调解书尚未生效的,当事人还可以对调解书的内容反悔;但若调解书已经生效的,则当事人不能再反悔,只能通过其他方法变更子女抚养权。
如果对方也愿意变更子女抚养权的,双方可以重新签订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但若对方不愿意变更的,则只能重新起诉。另外,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在法律上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都可以证明男女双方的婚姻状况。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与离婚证,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婚姻登记系统中不会有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相关记录。所以,如果当事人是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要再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出具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二、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
(1)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协议离婚,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是民政机关调解无效开具的离婚证明,涉及具体的协议内容,双方在协议内容里签字画押,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离婚,民政局会出具离婚证。如果起诉离婚而最终准许离婚诉请,法院会根据情况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但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或者规则允许当事人持法院准许离婚的裁判文书到民政局更换离婚证的情况。
(2)经法院判决离婚。采用第一种方式离婚的,一般是男女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且财产已分割清楚;采用第二种方式离婚的,一般是男女双方有一个不愿意离婚或财产分割有纠纷。无论采用哪种方式离婚的,都符合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调解判决。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经过法院判决离婚的,离婚判决书就是离婚的法律文书,不需要再去民政部门办理或领取离婚证。去法院判决离婚时,法院的判决就是等同于离婚证了,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婚的。两种形式离婚,法院裁决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率,故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办理离婚证书,再婚时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即可办理结婚登记,丢失的,可持身份证到判决法院档案室复印判决书并加盖公章即可。法院诉讼调解或判决离婚,最终由法院下发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经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即可证明当事人的离婚事实,如涉及再婚,需要提供调解书或者判决书原件(另需提供法院判决书生效证明)办理再婚登记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