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主要职责为: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三、根据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四、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五、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