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申请人一般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向所在辖区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居住证等。
(二)申请人经济困难的证明,由当地村(社区)及乡镇(街道)经办人审核盖章证实。
(三)与案件及诉讼请求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原件,如结婚证、被伤害的证据、就医就诊的发票等,经援助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审核后,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四)申请法律援助一般需要本人前来援助中心申请并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五)因特殊原因无法前往的,可以委托自己的近亲属代为申请,但要提供当事人授权委托前来及证实彼此之间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等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