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劳动合同》中规定了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8小时工作制、加班费、病假、产假、年假等,这些东西都是由《劳动法》规定好的,即使用人单位没在《劳动合同》中罗列,这些“福利”员工也该享有。
当然具体的还得看公司的规章制度,不过差不多。
《劳务合同》中,所有的“福利待遇”全是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条款来执行。
2、《劳动合同》离职只要按规定提前一个月知会公司即可。
《劳务合同》中,条款中一般会约定解雇条件,离职需要得到老板允许。
3、另外,劳动关系一般以月为单位计算工资,而劳务关系计算工资的周期较为灵活,以日、周、月甚至季度为单位计算工资都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