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级上访是不会被拘留的;只有扰乱社会秩序,才能拘留。信访人应当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有权依法处理的机关提出申诉,不得越级信访。在信访过程中非法聚众、阻拦、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用车,堵塞交通的。侮辱、殴打、威胁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违法行为的,才能予以拘留。
法律依据:
《教育信访工作规定》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扰乱教育部门的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和拦截公务车辆,不得损害接待场所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占据接待场所和携带危险品、爆炸品、限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信访人反映问题完毕后,应按要求尽快离开接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