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既遂处罚规定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五条,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
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