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瓶车停停车场被撞坏了如何处理
1、电瓶车在停车场被撞坏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撞坏电瓶车是侵权行为,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停车场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电瓶车所有人可以要求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安全保障义务人责任】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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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车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电瓶车在停车场被撞坏的,属于侵权行为,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停车场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电瓶车所有人可以要求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