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
石家庄井陉县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
涉及4地
近日,井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几则征收土地预公告,表示井陉县部分地区会被拆迁,那2024年河北石家庄井陉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抢种有补偿吗?
2024年河北石家庄井陉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微水镇罗庄村、微水镇微水村、微水镇长岗村、井陉县人民灌渠服务中心4个村,具体改造名单如下:
1、微水镇
(1)罗庄村:拟征收位于西山南路以南、307国道以西的土地
(1.1)1号地块:东至国有地安居工程、人民灌渠、政府收储地、307国道、县汽车修理厂,南至政府收储地、井陉县畜牧兽医站、县运输公司、井陉县二轻工业公司,西至本村集体土地、政府收储地,北至西山南路、井陉县畜牧兽医站、县运输公司、县汽车修理厂、石家庄水文勘测研究中心,面积约为3.8228公顷。
(1.2)3号地块:东至冀禄文,西至政府收储地、微水村集体土地,南至河北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国有土地,面积约为0.0795公顷。
(1.3)4号地块:东至微水村集体土地,西至长岗村集体土地,南至长岗村集体土地,北至政府收储地,面积约为0.155公顷。
(1.4)5号地块:东至井陉县物资总公司,西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至井陉县物资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至微水村集体土地、政府收储地,面积约为0.0747公顷。
(1.5)6号地块:东至307国道,南至铁路,西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河北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至河北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井陉县物资总公司,面积约为0.1346公顷。
(2)微水村:拟征收位于西山南路以南、307国道以西的土地
(2.1)1号地块:东至政府收储地,南至政府收储地,西至罗庄村集体土地,北至罗庄村集体土地,面积约为0.0098公顷。
(2.2)2号地块:东至井陉县二轻工业公司,西至政府收储地,北至政府收储地,南至井陉县二轻工业公司,面积约为0.0071公顷。
(2.3)3号地块:东至罗庄村集体土地,南至罗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政府收储地,北至罗庄村集体土地,面积约为0.0084公顷。
(2.4)4号地块:东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西至长岗村集体土地、罗庄村集体土地,北至政府收储地,面积约为0.2105公顷。
(2.5)5号地块:东至政府收储地,南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罗庄村集体土地,西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北至政府收储地,面积约为0.2089公顷。
(2.6)7号地块:东至铁路,南至长岗村集体土地,西至长岗村集体土地,北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面积约为0.2822公顷。
(3)长岗村:拟征收位于西山南路以南、307国道以西的土地
(3.1)1号地块:东至罗庄村集体土地,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政府收储地,北至罗庄村集体土地,面积约为0.0723公顷。
(3.2)4号地块:东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罗庄村集体土地、微水村集体土地,南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北至罗庄村集体土地、政府收储地,面积约为2.0629公顷。
(3.3)7号地块:东至铁路,西至本村集体土地,南至微矿路,北至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面积约为4.4923公顷。
2、井陉县人民灌渠服务中心:拟转用位于西山南路以南、307国道以西的沟渠用地
(1)1号地块:东至政府收储地,南至政府收储地、罗庄村集体土地,西至罗庄村集体土地,北至罗庄村集体土地、政府收储地,面积约为0.1433公顷。
(2)4号地块:东至长岗村集体土地,南至长岗村集体土地,西至长岗村集体土地,北至长岗村集体土地,面积约为0.0174公顷。
二、2024年河北石家庄井陉县预拆迁的地块上抢种有补偿吗?
没有,因为官方发文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凡有违反上述的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总结:2024年河北石家庄井陉县最新拆迁村名单涉及微水镇罗庄村、微水镇微水村、微水镇长岗村、井陉县人民灌渠服务中心4地,在预拆迁地块上抢栽、抢种、抢建、抢修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