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主合同无效的,无效的结果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承担,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无效的结果。但是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