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比如以下房产不能办理房产抵押:
1、公益用途房屋。2、小产权房。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部分银行是不予放贷的。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6、文物保护建筑。7、违章建筑或临时建筑物。8、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及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9、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10、军产房军产房是部队在军队所有土地上建立起来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