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品房交钥匙不一定是交房,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是交房。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一、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有哪些方式解决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权属证书(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二、商品房买卖买主拒绝收房房主该怎么办
下列情况可以拒绝收房:
1、在房屋未竣工验收、未取得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小区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的。
2、开放商不能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的。
4、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
5、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上述情况购房者不仅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房流程有哪些步骤
交房流程一般包括如下步骤:
1、核验业主材料。
开发商和物业员核验业主的购房材料,双方确定收房流程。
2、了解购房合同,准备相关资料。
业主与开发商约定好收房日期后,仔细研究合同中的条款,充分了解哪些是开发商必须做好的,哪些是业主拥有的权益。其次,准备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各期还款单据,如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照片、收楼通知书等等。
3、领取收房验房表。
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4、查证。
在收房之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红色的是常说的两书一表,也是收楼时特别需要注意的收楼文件。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房间功能分区及标的物详列各项验收内容,如客厅楼板、阳台地面等等,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
5、验房。
查证完各种证件后,领取房屋钥匙,由接待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6、协商问题解决方案。
在验房过程中,业主就新房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7、付款。
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交楼时房子面积是否缩水。按最新规定,缩水小于0.6%,开发商不需作任何补偿;缩水在0.6%与3%之间,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缩水超过3%开发商应多退或买家有权提出退房。如果面积不是缩水,而是多了,增加面积小于0.6%的,房价款保持不变;增加面积在0.6%与3%之间,按合同约定房屋单价少补;增加面积超过3%,3%以内部分按单价少补,超过3%部分,买家无条件拥有。
8、领取钥匙。
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9、维护好物业关系。
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良好的物业管理是居住质量的保证。
10、办理入住手续。
验房完毕,业主认为新房没有什么大问题,就可以签署《入住交接单》,办理入住手续。如果业主认为验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的措施如下:
(1)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2)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不太严重,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