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为多长?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单方面怎样撤保,借新还旧担保人免责的法律规定
担保人无法单方面撤保,因为担保是合同,要解除担保合同,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债权人不同意,是不能撤保的。担保合同未约定保证期限,但也未赋予担保人单方面终止担保权利的,担保也无权单方面终止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担保的类别有哪些,担保债权的法律规定
担保的类型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金钱担保、反担保。
担保要注意下列问题:
要调查清楚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偿还能力以及信誉。
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监督被保证人按时履行到期债务。
在承保时,应尽量选择一般保证。
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有下列法律责任:
一般保证责任。即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的特殊规定都有些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