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八天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_x000D_
收集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的,应当扣押。_x000D_
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可以提取电子数据。提取电子数据,应当制作笔录,并附电子数据清单,由办案人民警察、电子数据持有人签名。持有人无法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_x000D_
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或者不宜依照前两款规定收集电子数据的,可以采取打印、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并附有关原因、过程等情况的文字说明,由办案人民警察、电子数据持有人签名。持有人无法或者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