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作为开头等。
解析:
1、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开头:企业名称应该冠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作为开头,总之必须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能以村、镇等地名作为开头。
2、以企业所在地作为行政区划:比如一家公司,其住所在成都,去工商局注册核名时,名称开头自然不能是重庆。也就是说,公司经营地址、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应该和所在辖区相符合,否则不在受理范围。
3、必须是现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目前所用的名称,如果是历史上曾经用过的,或者是当前行政区划修改之前的名称,则不符合规定。
4、不能用简称或俗称代替:行政区划必须是目前官方认定的称呼,不能使用俗称或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