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方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另一方名下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另一方名字的是附条件的赠与,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_x000D_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