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对象要求,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国家财务管理制度;
2、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性;
3、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大量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大量公款三个月以上未还;
4、主观方面,本罪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明知是公款,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