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
(二)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5.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6.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在公证处发表的声明。
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办理登记之后,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为了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纠纷,你可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携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去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为: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原车行驶执照、车辆登记证书;
(三)填写车辆变更登记表,重新确认车牌、登记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四)经交警部门签注后换发新的行驶执照;
(五)变更过程中,如保留原车号牌,交纳15元的行驶证制证费。
如放弃原车号牌,选取新号,交纳15元的换证费和100元的车牌制作费。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百二十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