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开庭法官会问哪些问题
开庭的问题根据案件的不同,问题也不同:
1、刑事案件审理中,审判人员在庭审开始时,会核对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看是不是被告人本人,之后公诉人读起诉书,审判人员会询问被告人“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等,被告人的犯罪过程和认罪态度等与案件有关的重要细节、与量刑有关的重要情节,审判人员都要进行核实的,而具体问什么问题,则需根据案情复杂程度等来定。之后公诉人会对就案件有关的事情向被告人进行讯问,然后辩护人就是律师会再向被告人询问,到庭审的最后阶段,是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比如是否认罪悔罪等。
2、民事案件中,如离婚案件审理中,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一般需要自己称述。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明确有哪几项,是否与起诉状上有所变动,是否要求增加,修改诉讼请求。一般都是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判决子女归谁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多少钱每个月的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等等。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什么意见。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对证据的名称,证明目的,来源进行说明。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一般开庭时都会询问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核对是否是本人,然后根据开庭的内容询问相关问题,最后由双方辩解,没有异议的就可以闭庭等法院最终判决。
二、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情况下会核实什么情况?
1、法官需要核实双方身份基本信息情况。
2、法官需要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提出答辩。
3、要求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4、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原告提出相关的证据。
5、根据被告的答辩意见要求被告出具证据。
6、双方就证据进行质证。
7、双方最后陈述。
8、法院会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