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有非营运用的房产可以享受免税,企业创办的用于自用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以及医院可以享受到免税;对于房产税的减免主要还是针对企业或者个人在房产使用上对于社会所做的贡献为主要依据,既做到有法可依,也做到公正平等。对于能够享受到房产税减免的个人和企业,做出了自己的义务。
也相应的减少了税收的负担,在每个年度终结,需要申请减免的企业要提出书面的申请,提交经营状况以及相关证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予以减免。综合来说,企业和个人可享受的房产税减免可以依照相应的规定进行免征或者减征,充分保证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保护。
一、什么可以享受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
地方税务的减免和优惠政策首先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能够享受减免和优惠的税种和相关附加税减征的政策的,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一定种类的税费。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主管部门。例如对于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就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减免政策。
二、土地使用税核减依据是什么
(一)政策性免税
对下列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年至l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等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二)由地方确定的免税
下列几项用地是否免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房产管理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
(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4)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5)集体和个人举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