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诉讼过程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主要事实材料,不足以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的情形,是证据不足。如果进入了检察院审查阶段,还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但是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_x000D_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_x000D_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_x000D_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_x000D_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