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法人不占股份需要承担债务吗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
在公司增资的时候,如果股东出资不实,那么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
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
二、公司法人代表享有哪些权利
公司法人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1.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公司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公司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三、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