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使用退役军人优待证坐地铁不享受免费政策。目前四川省未将退役军人纳入公共交通免费乘坐范畴,成都市仅将现役军人、消防员及部分优抚对象纳入,现经济情况尚不足以支撑公共交通。优待证不是“免费证”,更多的是精神激励。
退役军人优待证具体优惠如下:
(一)持证人凭优待证在全国范围内可享受以下优待:
1、《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2、退役军人事务部与相关合作单位签署的各优待类协议所涉及服务。
3、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面向全国持证人的优待服务。
(二)持证人凭优待证在四川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可享受以下优待:
1、《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优待目录清单中明确的可使用优待证的优待服务。
2、全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主动提供的优待服务。
后续,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不断拓展优待领域,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切实增强持证人的荣誉感、获得感。
法律依据:
《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三条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
对参战退役军人,应当提高优待标准。
第五十三条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