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或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一、视频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以录音录像形式订立的遗嘱也是法定的遗嘱形式,录像遗嘱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像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像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像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二、遗嘱的形式与效力是怎样的
共有五种法定遗嘱,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遗嘱有5种形式:
1、公证遗嘱:即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
4、录音遗嘱:应该有立遗嘱人、代书人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现场在场见证并签名。
5、口头遗嘱,一般是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危急解除后,遗嘱人能用书面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效力: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
5.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