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土石方开挖、爆破作业、设备(检修)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运输、其他可能危及对方和多方生产安全作业等。术语:
1、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度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
2、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专业队伍同时生产或检修。
3、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4、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分包单位同时生产或检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条 设施的搬迁、拆除,沉船沉物的打捞清除,水下工程的善后处理,都不得遗留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在未妥善处理前,其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负责设置规定的标志,并将碍航物的名称、形状、尺寸、位置和深度准确地报告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