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
1、当事人必须共同承担债务。合同的类型必须是双重合同,相互负债是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前提。双方必须相互负债。所谓相互负债,是指双方的债务之间存在对价或连带关系;如果双方之间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重合同,即使有密切的联系,也不能同时使用和履行辩护权;
2、双方必须相互承担的债务没有先后顺序,已经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另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
3、对方未履行或者未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双务合同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必须以其他当事人为对待;
4、必须对方对待付款是可能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是一方拒绝履行可以迫使另一方履行合同,但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基于能够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