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纠纷应责令出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对于确实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卖方应当返还买方的购房款并赔偿因违约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一、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的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预期可得利益赔偿成就的条件如下:一、违约行为;二、损害结果;三、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四、违约方无免责事由。可得利益赔偿是对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一种救济。根据规定,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在生产、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中,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提供者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受到的预期纯利润的损失。通常而言,常见的可得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
二、房价上涨二手房卖主违约怎么处理
当卖方违约时,买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同意终止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选择继续履行,为防止卖方一房二卖,买方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并尽快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争议房屋。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到房管部门查封保全财产后,即使不办理网上签约,该财产在诉讼期间也不能再进行转让交易。如果卖方意识到没有机会转售,且诉讼无法实现预期利益,则可以直接与买方和解。即使卖方不同意和解,也可以由法院判决履行,转让。如选择解除合同,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和房价上涨的实际损失。
三、应怎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