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破坏选举罪的既遂标准:行为人在各级人大代表或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上,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且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_x000D_
【破坏选举罪】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